罗小姐: 您好! 区信访局转来信访件《关于邀请退休的老干部参加艺术作品展览交流会的咨询》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委托方问题 我局从未委托过任何机构举办类似的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假借我局名义进行各类宣传、推介活动,我局将保留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你中心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活动。 二、关于艺术作品展览交流会的性质 就你中心拟办的艺术作品展览交流会是否属于公益性展览事宜,我局有关人员曾两次致电您本人,但目前尚未收到明确答复。在此,我们再次强调如果本次展览会为商业性展览或者有艺术品售卖行为,请严格遵照《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有不明事项,可联系我局业务二科。(电话:823777590)。 我局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辖内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管。对依法依规举办的文化市场经营活动,我局不予干预。关于邀请退休老干部参加的事宜,建议你中心与区文联直接联系(联系电话:82378600)。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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