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悉来件后,我工商分局于4月8日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发现,荔景园楼下只有一家餐饮店,现场检查该店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但经营者未亮照经营, 具体情况如下:餐饮店名称:广州市黄埔区粉源面馆,注册号:440112600246986,类型:个体户,地址:黄埔区中山大道中544号首层,经营者:李XX,经营范围:餐饮业。执法人员已要求经营者亮照经营。至于经营者是否持有餐饮及卫生相关许可等情况,由于餐饮、卫生许可属于后置审批,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职能。我分局将在职能范围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特此回复,谢谢! (黄埔工商分局: 2015-04-17 17:30:57) 我局黄埔所工作人员于2015年4月14日上午,到荔景园小区检查,经现场核查,位于广州市黄埔大道东544号的广州市黄埔区粉源面馆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我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指导,该店已经提交办证申请,目前已经办理了临时餐饮许可证。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04-22 1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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