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反映的事项,根据《信访条例》有关事项,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1.经我局现场核实,中海誉城旁边的开源永和大道因道路拓宽,由原3车道改为4车道,中央绿化带已不足1米;人行道下有宽2.5米高压线槽,1.5米供水和路灯电缆等管线,且部分区域属于房地产红线范围,现场已不具备种植绿化条件,建议后期管线改造时统筹考虑,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2.于2015年初,我局已向区发改部门申请在开源大道中海誉城旁增设人行天桥连接对面的刘村回迁房,目前天桥方案已通过可研,我局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该人行天桥的建设。 3.经我局现场核实,开源云信路口已有交通信号灯,行人过街可以按照灯控过马路。 如您对我局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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